崇明关于印发2023年本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1日
政策文号:沪崇水务〔2023〕64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各有关单位:根据市水务局、区安委办关于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本区水务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定于2023年6月在本区水务行业开展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水务“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重点开展2023年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提升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促进水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活动内容(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开展宣贯活动,开展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通过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二)认真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单位要积极参加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围绕水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积极组织宣传报道水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带头对有限空间和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做好安全宣传“五进”、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常态化应急演练、“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的组织工作。(三)扎实开展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1.开展“一把手”谈安全生产活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可结合工作实际谈安全生产工作心得体会,撰写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署名文章,文章可围绕如何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展开。有关稿件可报市水务局安监处审批后在市水务局网站安全生产专栏摘录刊登。2.积极参加水利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网络答题活动。各单位要积极组织从业人员参加水利部“六项机制”网络竞赛答题活动,参与人员可登录水利监督网或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网,点击“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网络答题活动”活动专栏在线注册并答题。3.积极参加2023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公益培训活动。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负责人、从业人员可于6月16日全天,9:00-11:30,14:30-16:30登录网址(https://live.xylink.com/live/v/WihSXbXC)观看培训。4.积极参加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活动。各单位的干部和职工可于6月10日之前,使用手机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水安将军”,点击水安将军登陆小程序,完成授权和信息注册后,参与活动。5.组织参加“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单位要组织职工积极收听收看“安全宣传咨询日”全国主会场活动,同时,可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现场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三、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紧密配合,搞好通力协作。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重点活动分工,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充分借助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及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和专题投稿宣传,努力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特别是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和感染力。(三)强化社会监督。各单位要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发挥监督举报平台作用,鼓励广大群众举报水务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通过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和12350举报电话等举报渠道,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对举报的安全生产问题线索一经核实要依法严肃查处。(四)确保活动实效。各单位要把活动与解决当前水务行业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水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创新工作举措,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活动期间相关报告、图片等资料,并于6月26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联系人:朱志鹏;联系电话:59611007。附件: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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