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关于印发《2023年崇明区港沿镇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1日 政策文号:沪崇港府〔2023〕22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有关单位(部门)、各村(居):为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沪食药安委〔2023〕1号)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做好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构建我镇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现制定2023年港沿镇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如下: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四个最严”为统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为支撑,贯彻落实“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总体要求,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建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统筹发展和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建设人民满意的食品安全镇贡献力量。(二)总体目标坚持党政同责,夯实基层基础,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得到严格执行,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技术水平,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更好地服务发展与保障安全,维护正常的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守牢食品安全防线。年内主要食品的食品安全总体监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年报告发生率低于4例/10万人;村(居)民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和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评分达到90分以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评分达到92分以上;主要食品品种信息追溯覆盖率达到100%;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接受集中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60小时/人。二、重点工作任务(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推进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镇建设1.落实党政同责。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明确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向党委和政府办公会议等报告的重要内容。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不断健全村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各级实体化运作,切实履行统筹协调、评议考核、督查督办等职能。(镇食药安办、各村居)2.推进“双安双创”。落实上海市崇明区全国“文明城区”有关要求,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夯实创建基础,进一步巩固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成果,加快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镇食药安办、镇农技中心、各村居)3.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镇。启动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镇建设工作,动员各方力量,夯实基层基础,构建群防群治网络格局。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村(居)委会食品安全“一站三员”工作的指导。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投入。(镇食药安办、各村居)4.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落实“乙类乙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推进食品安全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证照分离”“一业一证”改革措施,助推食品行业转型升级。推进食品生产许可移动核查平台和食品生产许可审核员管理系统建设,深化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改革。推进落实连锁食品经营许可便利化制度。推进落实酒类商品经营许可整合纳入食品经营许可范围工作。推进特殊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实施“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强化许可审批与监管执法等环节的衔接,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港沿市场监管所,各村居)(二)落实“两个责任”,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5.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区食药安委部署,不断完善本镇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健全镇级、村居两级包保体系。持续落实“三清单一承诺”制度,每季度开展包保工作督导和督查,对督导和督查发现的问题实施闭环处置,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见效。开展食品安全属地管理业务培训,提高食品安全包保干部工作能力。(镇食药安办、各村居)6.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和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风险管控动态清单,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业务能力,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监督抽查与考核管理。(港沿市场监管所、责任主体和行业管理部门)7.实施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提升工程。落实《上海市时尚消费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CMS)建立、实施诚信评价标准等培训工作。(镇经济办、港沿市场监管所)8.实施食品销售企业质量提升工程。加强食品销售单位散装食品、临近保质期食品、现制现售食品管理。加强连锁食品经营企业监管,探索连锁零售业高风险食品批次管理。研究社区团购和微店、微商等新业态管理措施,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线上和线下联动监管,督促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港沿市场监管所)9.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进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提振餐饮消费信心。将2023年作为“餐饮环境卫生提升年”,打造“清洁厨房”,推进“中央厨房”建设,深入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线上监测,督促加强入驻平台的资质审查。加强工地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食品安全指导和管理。推广应用食安封签,守护外卖食品安全。(镇食药安办、港沿市场监管所、各村居)10.实施特殊食品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零售监管。(港沿市场监管所)(三)坚持全程控制,严把食品安全各道防线11.守住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安全关。净化产地环境,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促进乡村振兴,落实耕地分类管理制度,有效管控耕地土壤污染风险。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利用“沪农安”系统,加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督检查力度。对农产品生产主体实施风险分级动态管理。(镇农业农村办、镇农技中心)(四)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市民获得感和满意度12.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上新台阶。强化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配备食品安全总监,推进中小学午餐服务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完善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对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综合治理。(镇食药安办、镇平安办、镇事业办、港沿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中队、各中小学、幼儿园)13.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为民办实事项目。推广使用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压实对养老机构食堂、养老服务机构场所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大养老服务机构“互联网+明厨亮灶”的推广力度。(镇社建办、港沿市场监管所、养老服务机构)14.扩大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数字化应用。落实进一步加强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工作的意见,充分利用升级版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扩大追溯数字化运用场景,完成全年追溯目标。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加强“神农口袋”的数据维护,配合农业数字化转型在农产品安全监管中的实际应用,全面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扫码监管,实现85%以上农资门店亮码买药。加强散装、外埠供应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逐步实现主要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全过程信息追溯管理。推进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建设。健全标准化菜市场追溯系统,全面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镇农业农村办、港沿市场监管所、镇农技中心、责任主体和行业管理部门)15.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加强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食品摊贩违法经营、餐饮油烟污染、餐厨废弃油脂非法处置、保健食品非法“会销”五项食品安全网格化事件的治理。加强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排查治理。科学合理设置临时疏导食品摊贩、早点及夜市集市区域,推动分类指导,加强服务保障。(港沿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中队、镇城运中心)16.推进制止餐饮浪费工作。以餐饮外卖点餐、婚宴、民宿、农家乐、农村家庭办酒、自助餐和单位食堂为重点,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镇食药安办、镇党政办、镇经济办、镇农业农村办、港沿市场监管所、有关企事业单位)17.加强农村家庭自办酒席食品安全管理。明确镇、村(居)两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举办者承办者主体责任以及举办流程和管理要求,保障农村家庭自办酒席食品安全。将农村办酒食品安全纳入乡镇、村(居)食品安全考核,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完善农村家庭办酒申报备案制度,加强固定办酒场所经营者、一条龙团队负责人和“土厨师”培训、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乡村厨师及帮工等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健康知识宣教,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镇食药安办、港沿市场监管所、港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村居)18.推进“铁拳”“昆仑”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及生产销售假冒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以食盐、乳制品、食用植物油以及散装食品为重点,巩固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效,净化农村食品市场环境。落实“处罚到人”要求,依法实施行业禁入。(港沿市场监管所)(五)坚持风险管理,完善食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19.加强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落实食源性疾病报告负责人制度,落实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和主动监测工作,加强食源性疾病识别预警。(镇农技中心、港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配合市、区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完成区级定量检测任务和蔬菜快检任务,将小品种纳入监测和整治范围。(镇农技中心)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力度和数据统计分析,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监督抽检问题发现率,强化跟踪抽检和专项抽检,提高本区域特色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数量和质量,构建食品抽检全流程闭环监管模式。落实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和信息公布制度,推动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加强对承检机构的考核管理。贯彻落实《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港沿市场监管所)20.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建和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队伍,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强化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学调查和现场处置。建立健全食品抽检发现严重风险快速应对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分析研判,提高舆情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和水平。(镇食药安办、镇文明办、镇平安办、港沿市场监管所、港沿派出所、港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村居)(六)坚持社会共治,提高食品行业社会责任意识和诚信自律水平21.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以提升市民食品安全知识知晓度和满意度为目标,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抓手,加强科普宣传和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站建设,探索优秀食品企业网上示范工作。充分发挥“文明港沿”等微信公众平台作用,增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效果。做好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发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示、食品安全提示预警等宣传活动。(镇食药安办、镇文明办)22.构建食品安全社会治理新格局。强化食品安全队伍建设,举办多层次的食品安全业务培训。加强食品行业道德和诚信体系建设,宣传和培育食品企业“红名单”,以典型示范促行业发展。优化港沿镇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志愿者队伍成员架构,继续实施“啄木鸟”计划,发挥其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明察暗访、社会监督、群众宣传等方面作用。做好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工作,推进举报奖励信息化建设。优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政策环境,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广泛调动各类社会组织、新闻媒体、专家学者、消费者等多方力量,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食安新格局。(镇食药安办、镇文明办、港沿市场监管所)三、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村居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与属地管理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和行政重要议事日程。持续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人员和经费保障,认真落实基层食品安全“四有两责”工作要求,将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明确责任分工。镇食药安办与相关成员单位要全面履行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部门协同。各相关部门、村居要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相应工作计划,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组织开展检查和自评。3.加强督查指导。港沿镇食药安办要加强对各相关部门、村居推进全年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指导,重点对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创建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镇等情况开展评估与督查。附件:《2023年港沿镇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分工表》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人民政府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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