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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关于印发《2023年堡镇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推广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村、各有关单位:《2023年堡镇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推广工作方案(试行)》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上海市崇明区堡镇人民政府2023年8月29日2023年堡镇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推广工作方案(试行)为促进本镇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现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度崇明区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推广工作方案》(沪崇农发〔2023〕27号)的文件精神,围绕上海市乡村振兴年度重点任务,结合本镇水产养殖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按照“上海市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总体要求,以本镇水产养殖业稳产保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长效管理、提高广大水产从业者的绿色养殖理念为抓手,使本镇以河蟹产业为主的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全年完成本镇水产养殖面积绿色生产方式推广水面积2518亩、水产保供产量任务2879吨(含近海捕捞),2家水产绿色生产储备基地创建任务。持续开展水产养殖环境监督检测,全镇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得到长效管理,各养殖尾水点位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推进河蟹“育繁推”体系建设,并鼓励开展河蟹关键设施应用建设,推动本镇河蟹产业高质量发展。二、工作任务(一)推广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组织本镇水产养殖主体按照《上海市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操作规程(试行)》完善相应的相应的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定。全镇完成2518亩水面积的绿色养殖推广,水产品产量稳定在2800吨以上。(二)加强水产养殖尾水长效管理。根据《崇明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建立落实日常长效运维制度,推进源头治理。落实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第三方长效运维企业,监督运维企业常态化做好尾水治理区域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做到定期巡查、及时检修、台账齐全、水质达标。指导养殖主体实施绿色生产,杜绝偷排尾水现象发生。联合区级部门加强水产养殖环境水质监测,尾水治理点位检测实现全覆盖,确保设施运转正常、水质稳定达标,确保排放水质符合《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一级标准。(三)加强农产品安全日常监管。开展水生动物疫病专项检测以及水产品药残检测,落实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强化宣传水产养殖白名单制度,确保饲料、药品等投入品来源正规可溯,严格执行水产养殖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休药期规定。(四)推进水产养殖信息化管理。按照上海市农业生产作业信息直报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神农口袋”等农业信息化管理平台,指导督促水产养殖生产经营主体将生产、销售数据及时、精准地上传平台。做好“申农码”申领工作,按时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实现水产养殖生产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在做好信息直报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按照要求做好相关纸质材料的归档工作,实现水产养殖生产全过程可追溯管理。(五)开展水产养殖示范场创建。按照“完善基础条件、落实管理制度、引领绿色发展”创建标准,结合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创建工作与堡镇水产养殖现状,积极开展水产养殖绿色生产储备基地创建活动,拟将上海洪福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上海忠耀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两家水产养殖基地列入2023年水产养殖绿色生产储备基地创建任务。同时建立储备基地乡镇动态管理机制,明显提升辖区内水产养殖条件,进一步引导树立健康养殖绿色发展理念。(六)推广应用河蟹生态养殖关键设施。围绕崇明河蟹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鼓励河蟹养殖户探索实施河蟹温室设施提温养殖模式试点,有效提升堡镇成蟹规格和产量,切实提高河蟹集团的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助力堡镇河蟹产业高质量发展。(七)推进河蟹“育繁推”体系建设。根据崇明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共建方案以及与上海海洋大学签订关于共同研发河蟹良种“崇明1号”框架协议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河蟹良种“崇明1号”的选育与应用工作,建立“崇明1号”良种繁育基地一家(惠康基地),全镇“崇明1号”推广应用面积不少于300亩,进一步提高河蟹养殖良种覆盖率。(八)强化业务培训与法制宣传。联合区级部门组织开展镇监管人员和辖区内水产养殖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上海市动物防疫条例》《上海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人员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三、职责分工镇农业农村办统筹协调推进全区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推广工作,牵头组织完成考核工作。镇农技中心、各水产养殖涉及村委会负责实施本辖区内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推广各项工作,按照工作流程,抓好落实各个环节,扎实有序推进。全镇各水产养殖户应积极主动配合业务部门、村委会开展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推广工作,确保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推广工作顺利实施。四、保障机制(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应从堡镇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将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评价内容,要采取有力举措确保今年的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推广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应加强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水产养殖主体由传统养殖方式向绿色生产方式转变,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水产养殖新模式,促进本区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三)加强督查考核。镇农业农村办联合相关部门,按照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水产养殖尾水长效管理、水产稳产保供等相关工作要求,对村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村级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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