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化镇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北港等三个村为崇明区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试点工作及申请三个村中央财政扶持发展资金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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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3日 政策文号:沪崇向府〔2023〕4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根据《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委组织部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崇明区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村申报、乡镇推荐、区相关部门联合审核,遴选确定了向化镇北港村水仙与水稻轮作示范基地、阜康村西红花规模化基地建设、六滧村蜜薯新品种引进示范种植三个项目作为我镇实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经对北港等三个村的“一村一方案”审核,特申报北港、阜康、六滧三个村为崇明区2023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的村,同时申请三个村中央财政扶持发展资金30万元/村,共计扶持金额90万元。请予以核准。特此函告,盼复。上海市崇明区向化镇人民政府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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