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崇明区产业园区

上海崇明区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上海崇明区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崇明关于印发《新村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1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各村、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现将《新村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特此通知。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人民政府2024年6月27日新村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根据崇明区安全委员会印发的《上海市崇明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对标国际国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最严要求,将遏制亡人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一项行动”,落细落实“国务院十五条硬措施”“本市78条工作举措”“本区81条具体举措”“本乡75条措施”,在安全理念、责任、规划、法治、标准、科技、工程、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和减存量、控增量,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以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为抓手,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由“他律”向“自律”转段发展,构筑与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相适应的安全环境。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乡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各村、乡属企业和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一批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针对性防范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不超过区考核控制线,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韧性安全能力有效提升。三、主要任务(一)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升行动1.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内容,专题研究推进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强化依法治安,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安排不少于一次的安全专题学习,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纳入本乡干部培训计划。强化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定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定期开展督查检查,领导干部年终进行安全生产履职述职。2.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根据本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区级主管部门目录》,持续完善乡安委会成员单位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结合新村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能交叉和新行业新业态新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消除监管盲区。重点强化危险化学品、燃气、建筑施工、厂房仓库、电气焊作业、有限空间、冷库、电动自行车、村民自建房等重点区域的部门监管,加强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电力以及地下管线等领域的跨部门协同,联勤联动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3.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指导意见》,建立“一提示、二警告、三处罚”的机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落实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责任主体谈主体责任”常态化工作机制,围绕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培树“用体系管安全”典型示范企业,争取在2024年底前,本乡培树1-2家示范企业,为带动行业管理水平整体提升做出新村贡献。4.进一步夯实属地管理责任。以乡属地为重点,突出村末梢,推进实施基层应急和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强化“党政同责”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度落实,乡政府由担任本级党委委员的领导干部具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工作和力量统筹,健全本乡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属地安全生产行政检查、现场处置、行政处罚和宣传,及时处理移交发现的违法行为、重大事故隐患等线索。积极发挥“三所(派出所、律所、司法所)”联动等治理创新叠加效应,守牢安全底线。(二)开展城市韧性安全能力提升行动5.不断强化风险识别和防范措施。贯彻落实本市关于加快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的意见,以乡安委会联席会议为载体,建立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和城乡安全风险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措施,强化评估识别、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处置化解等全过程风险防控。组织一次本区域城乡安全风险辨识和应对工作,实现安全风险源头治理,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6.开展城乡安全风险防范综合整治。积极对标对表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聚焦易滋生安全隐患的深层次问题,部署开展全乡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安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电动自行车安全、厂房仓库安全、沿江大堤烧荒等综合整治。针对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宾馆饭店、“三类场所”,仓储冷库、有限空间、危货运输以及违规动火动焊、堵占消防车通道、违法外包外租等问题,常态化推进专项治理,建立点评通报制度,全面提升安全风险防范效能。(三)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7.按照本区统一安排部署,组织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积极参加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到全覆盖,安排安全监管人员跟班参加培训。本乡级每年组织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安全教育培训,邀请相关专业机构现场教学,将培训与安全问题整治有机结合。(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8.贯彻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经验做法。2024年底前,本乡结合本辖区实际,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市安委办制定下发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检查指引指南及解读视频,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题学习培训,指导本辖区所有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准确把握相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切实提升排查整改质量。(五)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9.坚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以及保险机构等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10.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立乡安委办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专业指导力度,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六)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11.强化数字赋能。积极引导和支持具备条件的经营主体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铸造、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推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或升级改造。2024年底前同步本区前完善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监测分析系统;2025年底前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铸造、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覆盖;2026年底前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12.强化科技赋能。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围绕隐患上账、动态清零、闭环销号等管理要求,配合本区上级部门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重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全量汇总,推动危险化学品、高层建筑、燃气、自建房、厂房仓库、电梯等治理信息动态归集、共享集中,实现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协同作战,形成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工作的合力。13.加大相关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老旧直流内燃机车报废、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违规生产销售治理。2025年底前推动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退出。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企业职工集中居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强制性标准的落地实施工作。14.深入开展公共领域安全设施升级改造。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电梯安全筑底、应急逃生出口、消防车通道打通、消防取水设施配套等工程治理行动。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远离取水点消防供水设施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七)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15.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严格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16.切实强化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024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17.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疏散逃生演练。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针对灾害可能发生的季节、种类、影响范围等特点,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和200人以上职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聚焦社区老龄化特点,有效开展独居老人安全风险宣传、巡查,组织必要的应急疏散演练。(八)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18.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定级制度。突出工贸企业这个重点,积极推动、引导有关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推动大型规上企业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产业扶持等方面的激励政策。(九)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19.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和灾害风险线索奖励机制。推动落实《关于加强本区安全生产举报处理和奖励工作的通知》(沪崇安委办〔2023〕17号),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随申拍”等主渠道优势,健全完善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处理责任体系,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完善举报机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内部隐患报告和奖励机制,以及辖区灾害风险线索提报奖励机制,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体力量排查化解重大事故隐患、灾害风险,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20.优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式。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联合执法、“互联网+执法”等方式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处置重大事故隐患。对不放心企业和单位场所,完善“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多以联合行动为主,尽最大努力减轻经营主体负担。21.持续推动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以及本区鼓励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依托本乡微型消防站等阵地资源,紧密结合本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实际需要,合理编组兼职安全应急志愿者队伍,强化乡村两级安全生产救援骨干力量培育,全面提升技术装备实用性水平,为专业应急救援提供支撑和保障。22.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积极组织本乡安监执法人员参加全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集中培训活动。根据需要邀请区全生产专家库专家到本乡开展执法监督培训,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本乡执法人员开展监督检查业务的能力。邀请外部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推动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十)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23.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协调乡宣传部门加大安全生产主题报道,根据实际需要建设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24.深化安全教育示范性创建工作。积极参加区级部门牵头开展的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程”、“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示范创建工作,推荐一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参与全市评选,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四、时间安排2024年3月起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编制印发新村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3月31日前将各自方案及部署情况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各村、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对开展本行业本区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4月至2025年12月)。各村、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以及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治本攻坚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典型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治本攻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2026年12月)。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政策措施、体制机制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村、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安委会及时下发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召开动员部署会,全面统筹推进本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每半年跟踪评估,定期向区安委会汇报推进情况。各部门、各企事业主要负责同志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专人负责这项工作。班子分管领导要加强亲自推动落实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任务。乡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研究有关工作,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二)明确工作职责。乡安委办承担乡安委会决策执行的职能,统筹做好各村、乡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加大培训教育和宣传引导力度,对各单位落实安全责任进行监督和考核。乡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规划,结合条线对口的区专业委员会工作方案,统筹推进相关工作,结合行业领域特点针对性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三)加强安全投入。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城乡安全风险评估、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资金。相关企事业单位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落实。乡安委办要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四)完善工作制度。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有关政策制度,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标准化建设,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建立强化正向激励机制,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干部考察和评优评先工作,加大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领示范。(五)强化考核巡查。乡安委会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重点,坚持多通报、多发函、多暗访机制,完善安委会督办交办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对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问题,既要通报、曝光,还要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上海崇明区优惠政策

更多政策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
  • 其他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