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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崇明关于北蔡楔形绿地生态空间G11-05、G11-06、G11-08地块绿地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

政策
发布部门:信息补充中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3日 政策文号:浦绿容〔2024〕228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上海浦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你单位《关于上报北蔡楔形绿地生态空间G11-05、G11-06、G11-08地块绿地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沪浦开集〔2024〕125号)收悉。经研究,审核意见如下:一、工程范围及规模本项目位于浦东新区北蔡楔形绿地范围内,实施范围东至罗山路,南至大浦港,西至北蔡中心河,北至华夏西路。涉及规划G11-05地块、规划G11-06地块、规划G11-08地块,共三个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均为其他绿地(G9),总用地面积约653932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10.5公顷(以规划土地意见书批复为准)。二、工程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种植、土方工程、园路铺装、配套建筑、景观小品、室外水电及相关附属工程等。三、总体设计(一)基于项目背景、项目现状及上位规划,本项目主题定位为山水游赏、湿地体验,以山水、溪涧、森林、湿地、林岛、体育为特色,提供林间运动及水上活动功能。设计提出了“乐野林山、湿地林岛”总体构想,通过地形堆山,打造林、山、瀑、池、溪的自然景观,提供隐入林间的水系探索,湿地生态的沉浸展示。(二)本工程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总用地面积653932平方米。陆地面积566199平方米,占总用地面积的86.58%,其中绿化种植面积513660平方米,占陆地面积90.72%;园路及铺装场地面积49556平方米,占陆地面积8.75%;建筑占地面积2489平方米,占陆地面积0.44%;构筑物占地面积494,占陆地面积0.09%。水体面积87733平方米,占总用地面积的13.42%。总体经济指标符合《城市绿地设计规范》、《关于北蔡楔形绿地(罗山路以西)总体控制性指标调整及华夏西路以南开发边界外生态空间实施方案的审核意见》(沪绿容〔2024〕219号)相关要求。四、工程设计原则同意本项目初步设计内容。(一)种植设计场地绿地以“色彩斑斓”为种植主题,在保留现状林的基础上,新增常绿落叶阔叶林,以长三角地区乡土植物为主,适当引用新优植物和珍稀植物,打造色彩斑斓的城市森林景观。根据场地功能以及植物特色将场地分为五大分区:山林景观区:以枫树为主题特色,形成红色叶为主的山林风貌。局部增加色叶乔木,丰富植物种类,增添山林色彩;滨湖景观区:以缤纷的水岸色叶林为主题特色,采用针阔混交色叶植物围绕大湖面周围种植,与大湖面相映成趣,营造色彩缤纷的大尺度滨湖景观空间;湿地景观区:以杉树为主题特色,点缀水岸阔叶色叶植物,打造以湿生植物为主的丰富小尺度湿地空间的水森林景观;竹林景观区:以竹林为主题特色,形成静谧、幽深的竹林风貌。局部色叶植物点缀,丰富竹林景观;背景林带区:在保留现状林的基础上,新增常绿落叶阔叶林,阻隔场地外噪音干扰,遮挡场地内燃气站高压走廊等不利因素的视线,形成良好的背景缓冲绿带。以乡土树种为主,采用自然混交种植模式,形成季相变化丰富的生态密林。本工程彩化植物占总植物量比应大于70%。主要特色树种为栾树、朴树、水杉、无患子、乌桕、三角枫等。(二)竖向设计本项目竖向设计旨在塑造趣味和变化的大地表面,同时以生境营造、风廊引导、微地形塑造等为原则。竖向设计应满足植物生态习性要求,现状场地应与周边市政道路标高顺接,结合场地的地形特点、平面功能布局,宜就地平衡土方。(三)园路铺装该项目园路分为5米一级园路、3米二级园路、1.5米三级园路以及1米四级园路。一级园路按浦东新区外环线绿道统一标准和相关要求进行绿道设计。二级园路环通各个区域,连通各个特色景观节点采用天然花岗岩、透水混凝土、胶粘石等材质,色调需一致。局部增加三级、四级园路增加通达性,材质以自然碎石、天然覆盖物为主。广场铺装主要采用彩色透水混凝土、天然石材;非机动车停车位及休憩节点区域采用回收利用的建筑混凝土块嵌草铺设。停车场采用黑色沥青。(四)水系与驳岸本次工程共涉及1处弹性水体,为园区内的景观湖,湖泊西侧与北蔡中心河相连通,南侧与大浦港相连通,共计湖泊面积为87733平方米。护岸结构型式及布置应做到岸结构型式及布置733平方米湖之既能与周围景观协调一致,又能适应地区发展的需要。(五)建(构)筑物设计本次工程区域内建筑单体有:林风驿站、体育管理用房、运动驿站、管理服务建筑1、养护管理用房、生态公共厕所1、供电配套用房1、供电配套用房3及地下泵房。建筑总占地面积24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25平方米。林风驿站为地上一层建筑,建筑高度为5.5米;体育管理用房为地上一层建筑,建筑高度为5.4米;运动驿站为地上一层建筑,建筑高度为4.8米;管理服务建筑1和养护管理用房为地上一层建筑,建筑高度为3.8米;生态公共厕所1为地上一层建筑,建筑高度为4.5米;供电配套用房1为地上和地下两层建筑,建筑高度为5.8米;供电配套用房3为地上一层建筑,建筑高度为5.6米;地下泵房为地下一层建筑,建筑高度为3.5米。建筑风格与绿地相统一。根据绿地设计要求,同意在园内设置2个钢结构景观构架,为满足游览过程中的休憩需求,风格应与环境协调。(六)给排水设计给水采用市政管网直接供水,园区内生活给水、室外消防、灌溉管道分开设置,满足园区内建筑生活用水、灌溉用水需求,且所有单体建筑、室外停车场等,都在室外消火栓的保护范围内。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建筑污水经过污水管网收集后,统一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建筑雨水通过雨水立管收集后,统一排至园区内雨水管网。园区内,通过设置透水铺装、植草沟、雨水花园、景观湿塘等形式,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道路、广场、建筑周边等重点区域设置雨水口、排水沟等设施,雨水收集后通过雨水管网,排至就近河道。(七)桥梁设计为确保本项目园路的连续性,项目范围内拟新建15座人/车通行桥梁,其中主园路景观桥6座、重点位置景观桥2座,次园路景观桥7座,主要涉及河道为小张家浜、大浦港、张浦联系河及弹性水体,桥梁结构以预制空心板梁桥为主。桥梁结构需与周围环境协调,必须以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耐久适用、经济合理为要求,遵照美观和有利于环保的原则进行设计。(八)电气及照明景观照明设计需满足功能性需求,并在特定的区域突出景观元素,重点表现塑造有特色的照明对象,如廊架、互动装置等。合理选择照明光源、灯具和照明方式。合理确定灯具安装位置、照射角度和遮光措施,以避免光污染。在创造舒适和谐的夜间光环境的同时,兼顾白天景观的视觉效果。景观照明灯具布置根据景观设计的要求,入口处、主园路、活动区等处布置采用庭院灯。景观小品、景观桥根据景观要求相应设置埋地灯、软灯带等灯具。按照需求合理布置智能化设计内容。五、其他(一)绿地内应按规范设置座椅、标识系统。(二)以上海市智慧公园建设导则(试行)为指导依据,通过智慧基础设施、智慧安全保障、智慧公众服务三方面对项目的信息与通信技术进行设计。(三)本项目内绿地及建筑工程无障碍设计应按照2012年第622号国务院令《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执行,无障碍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及上海市《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宜在出入口进行无障碍设计,并与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连接。(四)建筑施工图应以相关部门意见为准。(五)其他请按照专家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六)绿地建成后应经绿化部门进行公共绿地验收后方可对外开放。特此批复。浦东新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4年12月23日(此件主动公开)抄送:浦东新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浦东新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2024年12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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